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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推进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
时间:2011-12-23 来源:

   

    为深入推进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,日前,福建省财政厅已决定从新增财力中先行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,用于支持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。省财政对承办蔬菜种植保险的承保公司,按保费总额的20%给予风险准备金补助,并于2012年10月底前下发各县(市、区)财政部门。同时,鼓励各级政府对投保蔬菜种植保险的种植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,对经办保险机构给予适当奖励。标志着覆盖全省的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。

  福建省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于今年11月份正式启动, 11月16日,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经贸委、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出台《福建省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方案》。该《方案》遵循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政策扶持、自主自愿”的原则,保障范围为钢架(竹木)大棚及蔬菜、露地蔬菜;投保对象为愿意缴纳保费的蔬菜种植生产企业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、蔬菜种植大户等;要求投保的蔬菜,为生产周期(定植到采收期)在30天以上的蔬菜,且种植规模在30亩以上,田间生长正常,规范管理,合法经营。投保此险种,一旦发生风灾、水灾、旱灾、雹灾、冻灾造成保险标的损毁,蔬菜损失由福建人保财险负责赔偿,保户能够迅速恢复生产。

  福建省蔬菜种植保险为广大蔬菜种植户撑起“保护伞”,给广大菜农吃下了“定心丸”,对于提高全省蔬菜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,促进菜农增产增收,保障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;蔬菜种植保险不仅保护蔬菜种植户,更是一项保障“菜篮子”的民生工程,作为省政府控制稳定物价的十项举措之一,是运用保险杠杆破解“菜贱伤农”、“菜贵伤民”难题的有效途径,既能保障菜农的利益,又能让老百姓的“菜篮子”拎得更轻松一点,对于全省稳定物价、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,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